为进一步落实节能法规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能效对标达标,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通知》。
问:《通知》布置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全面摸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通知》布置了4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梳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绿电绿证交易、主要产品及生产线、主要用能设备等信息。二是对标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等标准及政策要求,摸排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三是对标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摸排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四是建立并滚动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形成改造计划、明确改造时限。
问:能效诊断的实施路径有哪些?
答: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执法、第三方能源审计和诊断服务、能耗在线监测等4种实施方式。
二是依法依规实施节能监察执法。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四是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提高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发挥电网企业电力数据优势,积极开展以电力数据为基础的能耗监测分析。
问:如何做好《通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答: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可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大力促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对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通知》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时限。分2024年8月底前和12月底前两个时间节点,建立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和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并完成相应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摸排。同时,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按年度实行动态更新。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季度调度分析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节能监察、能效诊断、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等工作情况,将有关结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来源:<span helvetica="" neue",="" arial,=""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yahei",="" sans-serif;"="" style="margin: 0px auto; padding: 0px; box-sizing: border-box;">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