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形势,加大攻坚力度,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我国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不断优化。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耗调控,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为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做好充分准备。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3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
节能降碳规制标准持续完善。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完成71项国家节能标准制修订,提升30个行业、43种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有力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更加坚实。
推进节能降碳目标明确、方向正确,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信心、明晰路径、打造抓手、务求实效,持续有力抓好节能降碳工作。
以扩大有效投资为着力点加快节能降碳。当前,我国仍有超过10%的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超过60%的存量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能效低于先进水平,超过1/3的存量建筑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巨大。要将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与扩大有效投资、老旧小区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以确保能源安全为底线强化节能降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但也要看到,我们能源利用方式仍较粗放,全社会节能的激励约束机制仍不健全。要以消费侧节能降碳为重要抓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全过程各领域遏制能源浪费,更加有力保障能源安全。
以务实举措推动节能降碳取得更大实效
着力强化“十四五”后两年节能降碳工作。认真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力度和节奏,在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下降的同时,着力保障好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加快健全节能降碳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设计,建立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健全市场化节能降碳机制。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行业和用能设备强制性节能标准,依法依规加强节能监察执法。推动建立统一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政策,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辰昕)